gov-1000-75
京华网
京华网  >   财经  >  正文

上海人,7月起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

评论

调整失业保险标准

日前,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,具体为:第1—12个月的缴费标准为2055元/月,第13—24个月缴费标准为1644元/月,延期缴费标准为1420元/月。

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

日前,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。

伤残津贴

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负伤且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,其中:伤残一级增加532元/月,伤残二级增加489元/月,伤残三级增加462元/月,伤残四级增加426元/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:伤残一级8824元/月,伤残二级8226元/月,伤残三级7730元/月,伤残四级7230元/月

生活护理费

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,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,其中: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529元/月,生活不能自理的增加423元/月,生活不能自理的增加317元/月调整后,生活护理费标准为:自理5698元/月,大部分人4559元/月,部分人3419元/月

退休金

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,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8元。



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
ad11
bottom1 bottom3 2015123002 cert2017 dbtp01 ft02

注:凡注明来源非本站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京华网致力于资讯传播,希望建立合作关系。若有任何不当请我们,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。

http://www.jhar.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

版权为京华网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